架桥机通用技术条件(GB/T 26470-2011)说明
5.3.1 基本要求
5.3.1.1 架桥机主梁、支腿、小车架和导梁等主要结构件材料应符合GB/T 3811-2008中5.3.1.1的规定,且不允许采用B级以下钢材。
5.3.1.2 主要结构件在涂装前应进行表面喷(抛)丸处理,且应达到GB/T 8923中规定的Sa2级或2St3级,其他构件应达到Sa2级或St2级。
5.3.1.3 焊接构件用焊条、焊丝、焊剂应与被焊接的材料相适应。
5.3.1.4 金属结构件的设计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水。
5.3.2 焊接
5.3.2.1 焊接坡口的形式和尺寸应符合GB/T 985.1和GB/T 985.2规定。
5.3.2.2 钢的弧焊接头缺陷质量应符合GB 6067.1-2010中3.3.7的规定。
5.3.2.3 架桥机主梁、导梁、小车架、吊具及主要承力支腿等位于受拉区的翼缘板及腹板的对接焊缝应进行100%无损检测,超声波检测时不应低于JB/T 10559中的1级要求,射线检测时不应低于GB/T 3323中规定的II级。
5.3.3 高强度螺栓连接
5.3.3.1 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应符合GB/T 3811和GB 50017的相关规定。
5.3.3.2 非剪切型高强度螺栓接头所用螺栓、螺母、垫圈及其技术要求应分别符合GB/T 1228、GB/T 1229、GB/T 1230和GB/T 1231的规定。扭剪型高强度螺栓接头所用的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符合GB/T 3632的规定。
5.3.4 主梁(架桥机主梁组装完成以后)
5.3.4.1 主梁设计要求有上拱时,跨中上拱允许偏差为±S/5000,且***大上拱度应位于跨中部S/10范围内。设计未要求上拱时,主梁跨度中部***低点不应低于水平线S/1 000。
5.3.4.2 主梁在水平方向产生的弯曲,对正轨箱形梁和半偏轨箱形梁不应大于S./1500(S,为两端始于***块横向加筋肋的实测长度,在离上翼缘板约100 mm的横向加筋肋处测量),***大不应超过15 mm。对全偏轨箱形梁、单腹板梁和桁架梁,应满足5.3.4.9和5.3.4.10对轨道的要求。
5.3.4.3 主梁腹板的局部翘曲,用以1 m平尺检测,离上翼缘板H/3以内不应大于0.7δ,其余区域不应大于1.2δ(见图10)。
5.3.4.4 箱形梁及单腹板梁上翼缘板的水平偏斜值C≤B/200(见图11),此值允许在未装轨道前在大筋板或节点处测量。
5.3.4.5 箱形梁腹板的垂直偏斜h≤H/200,单腹板梁及桁架梁的垂直偏斜h≤H/300(见图12),此值应在大筋板或节点处测量。
5.3.4.6 桁架梁杆件的直线度△Z≤0.001 5a(见图13)。
5.3.4.7 架桥机主梁支承跨度范围内以各支腿中心线形成的平面和小车轨道上表面中心线的交点所得的对角线长度的差值不应大于5mm。
5.3.4.8 吊梁小车轨道应满足以下要求(见图14):
对于起重量小于320 t的分段拼接桁架梁,每段梁上小车轨道不允许有接缝(允许焊为一体),桁架梁拼接处的小车轨道应满足:
a)接头处的高低差d≤2mm;
b)接头处的间隙e≤4 mm;
c)接头处的侧向错位f≤2mm;
d)非焊接连接的轨道应当在端部加挡铁。
对于其他梁,小车轨道应满足:
a)接头处的高低差d≤1mm;
b)接头处的间隙e≤2mm;
c)接头处的侧向错位f≤l mm;
d)对正轨箱形梁及半偏轨箱形梁,轨道接缝应该放在筋板上,允差不应大于15 mm;
e)两端***短一段轨道长度不应小于1.5m,并且在端部加挡铁。
5.3.4.9 主梁为偏轨箱形梁、单腹板梁的小车轨道中心线对承轨腹板中心线的位置偏差(见图15),g≤δ/2,δ为腹板厚度。
5.3.4.10 两根运行小车轨道轨距偏差△K=±8mm,如图16所示。K为小车轨距的名义值。
5.3.4.11 在与小车运行方向相垂直的同一截面上两根小车轨道表面之间的高低差,当K≤2m时,△h≤5mm;当K>2m时,△h≤2.5K,K以米(m)计,△h***大不超过10 mm,如图16所示。
5.3.4.12 架桥机两根小车轨道顶部形成的局部平面度△h,(见图17,相对于四个轮子形成的标准平面),当K≤2m时,△h,≤2.5mm;当K>2m时,△h,≤1.25 K,K以米(m)计,△h,***大不超过5 mm(K为小车轨距的名义值)。
5.3.4.13 小车运行轨道的侧向直线度(见图18,单位:mm),应符合以下要求:
a)每2 m长度内b不应大于2mm;
b)轨道全长范围内b不应大于10 mm。
5.4.1 电动机应优先选用符合下列标准的电动机:GB/T21972.1、JB/T 7076、JB/T 7077、JB/T 7842、JB/T8955、JB/T 10104、JB/T 10105和JB/T 10360。
5.4.2减速器和开式传动齿轮
5.4.2.1 应优先选用符合下列标准的减速器:JB/T8905.1、JB/T8905.2、JB/T8905.3、JB/T 8905.4、JB/T9003、JB/T 10816和JB/T 10817。
5.4.2.2 选用其他减速器时,硬齿面齿轮副的精度不应低于GB/T 10095(所有部分)中的6级,中硬齿面则不应低于8-8-7级。
5.4.2.3 用开式齿轮传动,则齿轮副精度不应低于GB/T 10095(所有部分)中的9级。
5.4.3 制动器
应优先选用符合下列标准的制动器:JB/T 6406、JB/T 7019和JB/T 7020。
5.4.4 滑轮和卷筒销售电话0373-8736518
5.4.4.1 铸造滑轮的结构型式宜符合JB/T 9005(所有部分)的规定,铸造卷筒结构型式宜符合JB/T 9006(所有部分)的规定。
5.4.4.2 双腹板压制滑轮结构型式宜符合JB/T 8398的规定,焊接滑轮结构型式宜符合JG/T 5078.1